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一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申报指南的通知》(大湾区菜办〔2020〕14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穗菜办函〔2019〕11号)有关要求,依据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原则,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十一批)申报材料650份、产品加工企业(第六批)申报材料30份,经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生产基地申报材料560份、产品加工企业申报材料10份,现将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办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周思雨020-31923142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十一批)初审合格名单(560个)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第六批)初审合格名单(10个)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