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对2022年12月份工业企业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单家企业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低于1万元的不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且增加值率达到24%(含)以上、增加值率达到22%(含)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且增加值率达到25%(含)以上给予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区级全年补助不超过15万元,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50万元,每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每人(员工)不超过1000元的交通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八、拓宽企业用工渠道2023年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安排员工至接收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单家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九、继续加大引工奖励人力资源机构、企业老员工在春节间为我区重点企业引进各类劳动力的,(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总工会、财政局)以上十条措施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