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2-22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7日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第三条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验收、机构评价等方式完成评价的科技成果登记活动,第六条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合作完成的第一完成人负责向登记机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完成人或合作完成的第一完成人应当在成果评价之日起3个月内履行科技成果登记手续,第九条科技成果登记程序如下:(一)完成人或合作完成的第一完成人提交申请,包括完成人名单在内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或本单位学术部门评价意见,包括完成人名单在内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包括完成人名单在内的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或软科学成果评价报告,完成人或合作完成的第一完成人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登记材料的真实性、与评价证明的一致性等进行核对并在线提交申请,登记机构在线收到登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匿名提出异议、未签署真实姓名、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异议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第十三条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建立科技成果登记信息公开制度,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而影响科技成果信息统计和信息公开的完成人或合作完成的第一完成人,第十六条登记机构及负责信息公开机构的工作人员擅自使用、披露、转让所登记的科技成果的技术秘密。

更多精选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2022-02-2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