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引导,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2022年版)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2年海口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经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审,现将海口市第二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反映,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联系电话:68723570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18号南三楼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