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居民用户主动更换使用合格燃气具,一、补贴范围成都东部新区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的使用燃气居民用户(含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二、补贴标准(一)将直排、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热水器更换为合格强排燃气热水器的,在2月16日0时—3月15日24时完成整改的,每台给予补贴400元,在3月16日0时—3月31日24时完成整改的,每台给予补贴300元,在2月16日0时—3月15日24时完成整改的,每台给予补贴200元,在3月16日0时—3月31日24时完成整改的,每台给予补贴150元,三、申请程序(一)由存在安全隐患的使用燃气居民用户凭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或燃气公司下达的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新购置燃气具发票(2022年2月16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开具的更换热水器、燃气灶具发票)、复查合格凭证(整改前后照片对比、下达燃气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复查意见等)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于2022年4月10日前统一报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三)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牵头,各镇(街道)确保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