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粱、黄国耀、杨志根、柯建勇、张天福、周明吉、周火荣、陈永革、吕如毅:你们送来的《关于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凤南教育促进会的申请书》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成立“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凤南教育促进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新美街道办事处,“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凤南教育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212MJB978163B;法定代表人:杨志根,开办资金:3万元,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土楼村土楼206号,电话:15960363166,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