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1.申领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费状态),5.执行期限: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四、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1.保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险金期满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保障范围的参保失业人员,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5.执行期限: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5.执行期限: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每吸纳一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各地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各地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4.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贴息方式: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