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一、答疑纪要:1、问: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2、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公告中第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第15条:投标须知前附表3.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设计人员要求增加:建筑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应具备建筑智能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职称):应具备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资格或建筑智能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