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龙岩地区高校科研院所自2022年1月1日起与中小微企业达成专利转让、许可等转化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推动专利转让、许可给我市中小微企业并转化实施,对我市中小微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以转化实施为目的,撮合龙岩地区中小微企业完成上述来源的专利交易达10件以上且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每达成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10个合同的,自2022年1月1日起累计促成龙岩地区高校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等通过开放许可将专利许可给省内企事业单位并转化实施,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自2022年1月1日起每年服务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主体30家以上,给予同一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自2021年1月1日起累计与不少于10家省内中小微企业达成许可合同并备案,按每家中小微企业不超过5000元给予联盟一次性补助,(十)支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成效总结和示范推广,给予每个申报单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每个申报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每个申报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