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1、电话号码:0577-880308722、电子邮箱:wzlcjwb@163.com3、通信地址:鹿城区宽带路7号,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405室,邮编325000,附件: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12月23日关于征求《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2日,鹿城区卫生健康局(起草单位)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的大力支持,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