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浙知奖评办〔2022〕1号)文件精神,现对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红花黄色素注射剂及其制备工艺(专利号:ZL200810134819.1)”、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氯沙坦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910810615.3)”、台州市祥珑食品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瓶盖和包装瓶(专利号:ZL201910787035.7)”、市下控股有限公司的“商标(注册号:4943715)”、浙江星风尚影视有限公司的“动漫永小宁形象应用案例图册(作品登记号:浙作登字11-2020-L-535)”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材料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七天(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就异议内容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过公告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4291028、84291035,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23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