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2年度我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象范围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从事工程领域生态环境专业技术工作,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资格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二)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2022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执行,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三、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程序(一)个人申报1.申报人员应通过“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s://dghrss.dg.gov.cn/jsrc/login2.jsp)进行网上申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2022年度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有效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对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评前公示情况表》(考核认定表五)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四)市环境学会审核市环境学会对照职称政策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五)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核后,请各申报人按照《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相关要求对材料进行自查,(七)评审考核认定是由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对考核认定对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品德、业绩、能力的表现情况,对评审认定通过人员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步进行评后公示,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67号)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4.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材料要求5.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表格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2年12月16日关于开展2022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pdf附件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pdf附件4: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