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文件,现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进行公告一、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我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二、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向就读学校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供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录A)和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我省高等院校向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向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二)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时限为毕业学年,4月由学校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申请材料,四、办理材料学校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提供以下材料:(一)线下办理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承诺书,五、办理流程(一)申请学校每年将本校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情况审核汇总后,提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二)受理工作人员查看申请材料,(四)拨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