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滨发改高技〔2021〕18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等初审和推荐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经综合评价,提出了拟认定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我们,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43-3163219邮箱:bzgjs312@163.com附件:2022年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pdf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