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21日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智慧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链条监管与服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从谋划、前期、建设、验收、移交、结决算到运营的智慧化管理,本办法所称全流程智慧化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福田区政府依托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平台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指标收回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等审批事项管理,第九条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负责规范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相关事项受理时间、审批意见及批复文件等数据信息将通过数据对接同步推送至平台,第十五条项目单位或建设单位通过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资金计划下达的,第二节项目建设实施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应引导建设单位通过平台及时、准确报送项目施工合同、开工、结决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建设单位应按照《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相关事项受理时间、审批意见及批复文件等数据信息将同步推送至平台,被列为年度后评价计划的项目应根据《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可将项目相关获奖情况上传平台,区发展改革局和各审批监管部门应及时跟踪整改进度,第三十三条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平台要求及时报送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