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济宁、日照、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市关于申报山东省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文件及试点实施方案收悉,同意你市开展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围绕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30)》等文件要求,着力发展智能建造产业,推广智能建造技术产品,形成合力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认真落实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尽快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对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各市要每季度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对各试点城市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试点目标完成情况、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政策措施出台情况、技术产品创新情况、试点项目建设情况等,对好的经验做法、项目案例将予以全省推广,试点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