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顺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增收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农〔2022〕178号)文件精神,经我镇低收入农户自主申报,各村审核公示和镇级实地抽查,并经彭溪镇党委会研究拟将洪连弟等23户低收入农户的产业发展类项目列入2022年度彭溪镇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增收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公示期共10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彭溪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刘璐霞,联系电话:0577-59280602附件.2022年彭溪镇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和资金汇总表.xlsx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