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派检查组自2022年10月10日开始,对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2021年度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运行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由预算局、监督局相关人员组成,主要抽取其经费支出情况,检查2021年度“三公”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运行经费使用规范性等,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检查情况检查组赴县委宣传部开展公务支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县委宣传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包括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等支出,检查中抽取的县委宣传部接待市8090专班、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杭州金瑞智和传媒有限公司三次公务接待支出在接待公函制执行情况、接待清单、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方面均符合要求,2022年县委宣传部暂无无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二、2021年度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运行经费使用检查情况检查组赴县委宣传部开展2021年度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运行经费使用检查,分别是2022年3月8日支出宣传部文化礼堂补助经费、2022年4月25日支出文化礼堂精品节目展演补助,对文化礼堂补助10万、6万的补助依据、评分细则等未在补助办法文件中明确体现,龙游县财政局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