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7〕46号)和《大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大财社〔2017〕1284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0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0〕34号)、《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0〕23号)以及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部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月起,西岗区治安巡防公益岗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由2881元/元每月调整为3143元/元,2021年7月,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大医保发〔2021〕49号),西岗区治安巡防公益岗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3595元/月调整为3825元/月,按照《关于调整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人社〔2021〕303号)文件,按照《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1〕32号)、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补差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月起治安巡防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由3143元/月调整为3284元/月,需补缴目前在职的参保人员首次参保缴费月(最早为1月)至10月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差额,我区治安巡防公益性岗位2021年全年就业补助资金总计9289549.6元,本次根据《大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大财社〔2017〕1284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度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举报电话:0411-3960586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333号305办公室附件:2021年公安巡防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西岗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