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威县支持限上企业促进消费十条发展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一、加强限上企业服务建立完善限上企业县级领导分包工作体制机制,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及相关部门)二、加强限上企业管理通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高新区及相关部门)三、加大入统限上企业奖励力度对年度新入统的限上企业(不含以前年度退出,高新区及相关部门)四、提高统计人员补贴标准限上企业统计人员参照规上企业统计人员标准给予补贴,配合单位: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五、强化促进消费活动组织县政府牵头组织的电子消费券、促进消费等促销活动原则上一律由限上企业承担,对在节假日组织促销活动的限上企业,高新区及相关部门)七、支持限上企业政府采购对符合条件的限上企业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县财政对各单位采购限上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所产生的经费要开辟绿色通道,配合单位: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八、加强目标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年度新入统限上企业数纳入年度考核目标,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广泛宣传支持限上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营造出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限上、限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全县贸易企业参与限上企业培育、入统及数据上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