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地申报主体和条件(一)申报主体具有实施特色种苗中心建设和示范推广能力的农业企业、村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等,(二)申报条件1、中心(企业)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即中心(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有近从事所申报产业相关领域工作的人才,有建设现代农业优质特色种苗中心(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力,4、中心(企业)应具备较好的技术示范推广能力,5、中心(企业)可行性实施方案,中心按照自愿申请、择优组合、逐级审核、推荐公示等程序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一)自愿申请,由中心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现代农业优质特色种苗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所在村或区域农业服务中心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和材料进行评比确认,通知申报单位制订并上报实施方案,附件:1.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育苗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2.申报材料附件要求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0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