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百千万”工程,按照“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监管、持续发展”的原则,对照《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及实施细则标准,经创建单位自主申报,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推荐,市文旅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定,拟认定遂昌县云峰街道、遂昌县龙洋乡、景宁县澄照乡、缙云县大洋镇、缙云县大源镇、松阳县望松街道、松阳县叶村乡等7家单位为浙江省4A级景区镇(乡、街道),按照评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5日)请社会各界提出有关意见,如果您对以上景区镇(乡、街道)的管理和服务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联系人:项浩电话:0578-2656095,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