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集团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1月1日出租特殊资产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序号房屋地址面积㎡租金(元)租赁期限承租人经营项目1新安大街51幢401室59.95400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江*琴住宿2新安南路4号211室1517502023年1月4号至2023年7月3日潘*芬住宿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至2022年12月24日(星期六),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致电反映,监督电话:64821636淳安县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