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三、《管理办法》明确的监管范围是什么,《管理办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安全监管,《管理办法》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行业监管部门”两级监管机制,建立重要数据目录备案、监测预警、风险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开展监测预警、风险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处置、风险评估、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七、企业如何按照《管理办法》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备案工作,《管理办法》明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每年至少完成一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管理办法》明确了“部-省-企业”三级联动协同的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指导行业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细化不同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行业数据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行业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地方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提出两项工作要求:一是督促所属公司按照属地行业监管部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