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航空港实验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规定,经材料审核、实地考察评估等环节,共评选出郑州航空港区公共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经研究决定,拟将其认定为2022年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挂牌有效期两年,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0日起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6190821,附件:2022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