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鼓励企业提档升级对纳税销售首次达到2000万元并成功申报新上规的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补助,当年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统计入库或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等每家奖励2万元,当年新认定为省、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或研发机构(含农业)每家奖励1万元,每家奖励2万元,注册地及税收缴纳在枫树岭镇一次性奖励1万元,经县生态产业与商务局认定为本年度进出口实绩企业一次性补助1-2万元,给予5000元奖励,每个奖励1万元,给予5-10万元奖励,加强文创企业培育发展,年度加工费10万元(包括10万)至20万元(不包括20万),加工费奖励和新注册奖励可同时享受,按引荐项目分别给予引荐者一次性奖励不超10万元,每个奖励不超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