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20日三、申报方式申报企业需首先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需上传以下佐证材料: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扫描件(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1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需提供2020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2)2020年和2021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研发专项审计报告),(3)2020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二)不满足《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所规定的直通条件需通过评价指标计算得分的,需上传以下佐证材料: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扫描件(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相关数据须与培育平台申报系统保持一致,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1年12月份的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需提供2020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2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该项融资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10.“特色化指标”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以上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1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指标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评分值较高的1项知识产权,“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需提供企业申请该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指标证明材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可提供报统计局的2021年企业年报中“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格截图,附件:1.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2年12月16日相关附件:附件1: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x附件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