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陵水县民政协管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12月14日陵水县民政协管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村级民政协管员的管理,促使基层民政业务工作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民政协管员是指各行政村专职从事民政各项业务工作,(二)新聘用民政协管员上岗前需进行业务培训,第五条民政协管员聘用合同三年一签,(二)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各项业务申请及入户核查家庭情况等工作,(五)做好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章人员管理与考核第七条民政协管员由所辖乡镇统一管理,第八条加强民政协管员业务培训,县民政局每年组织至少1次全县民政协管员业务培训,乡镇一级每年对辖区内民政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不得少于2次,由乡镇政府对本乡镇村级民政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第五章经费保障第十条民政协管员的生活补贴由乡镇按月发放,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