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旅游民宿开发和建设,旅游民宿聚集区是指旅游民宿成片集聚发展、地域特色鲜明、产品业态多元、品牌效应显现、管理机制完善,(三)发展目标重点支持乡村民宿规范发展,将旅游民宿发展纳入各地旅游发展规划,在景点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旅游产品较为丰富、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可进入性强的城乡地区布局发展旅游民宿,把旅游民宿发展纳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培育创建工作,支持旅游民宿聚集区成立旅游民宿发展合作社,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旅游民宿,整合资源推动创建一批旅游民宿集聚区、乡村旅游目的地等盘活利用样板,用于扶持旅游民宿集聚区、旅游民宿投资建设、改造升级,探索满足旅游民宿经营需求的保险服务,每年组织一期旅游民宿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培训班,为提升旅游民宿服务质量提供专业的师资力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