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文旅资源〔2022〕9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2022年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认定工作,现将我市首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公示内容),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以受理,联系电话:0580-2280820,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12月19日嵊泗县示范点汇总表.docx岱山县示范点汇总表.doc普陀区示范点汇总表.doc定海区示范点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