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13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奉节县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奉节县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以下简称“十二条”),(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配合单位:人行奉节支行、银保监奉节监管组、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二)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力度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票据融资支持力度,配合单位:银保监奉节监管组、县金融服务中心)(三)加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县国资管理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重庆百盐集团)(四)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开发专属信用担保类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3.倡导民营产业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或返还2022年11月场地租金,(牵头单位: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十二)强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