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于12月9日印发了《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明确了实施对象范围、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规范管理和组织保障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时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以工代赈历史悠久、广泛组织动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政府投资的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能够拓展实施领域,增加对实施以工代赈建设环节的投资规模,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应用尽用、能用尽用”以工代赈,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支持和鼓励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组建劳务队伍积极参加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西部缺乏劳动力地区的以工代赈项目,以及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西部劳动力缺乏地区国家重点工程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等,包括制订省市指导目录、建立项目库和年度项目清单、深化适用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环节以工代赈要求、督促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其中落实项目建设环节以工代赈要求分为7点:在项目招投标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培育新型以工代赈实施主体、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精准做好务工技能培训、动员社会力量后盾支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