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78号)要求,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我省将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我厅委托华中科技大学承担海南省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区域发展”培训任务,二、培训计划及费用(一)培训时间:2023年2月-2023年11月,(三)培训方式:培训工作主要采取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跨区域全国选课、实地考察学习及全国领军人才交流互动等方式进行,省级财政给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学员培训费不超过2万元补贴、给予“专精特新”企业学员培训费不超过1万元补贴、给予创新型企业学员培训费不超过0.5万元补贴,由工信部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结业证书,华中科技大学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积极组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领军人才培训,特别要鼓励发动、组织遴选各“小巨人”、“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参训,(二)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于2023年1月19日前,四、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张晓飞0898-65357884,13349858337,邮箱:2392042759@qq.com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2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