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大方向,为进一步助推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提升连江县电力营商环境,我局参照《关于印发福州市用电容量63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起草《连江县用电容量5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2022年3月2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北路47号,邮编:350500,传真:26151300,邮箱:ljgx123@163.com)附件:《连江县用电容量5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