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各乡镇申报,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查,人社局审核,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现对2022年度第三批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及补贴资金进行公示(脱贫劳力及监测对象10人补贴0.3万元),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6日-12月20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向金溪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794-5259061联系人:唐辉林附件1:2022年度脱贫劳力及监测对象(省内务工)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单(第三批)附件1:2022年度脱贫劳力及监测对象(省内务工)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第三批).xlsx金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12月16日来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