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二、楼宇扶持措施(一)支持楼宇经济体量提升以上年度楼宇内入驻企业的纳税总额为基数,按财力贡献增量的15%给予奖励,对于投入使用3年以上、上年财力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楼宇,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6.其他经市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组认定的提质升级项目,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主体20万元的奖励,主导产业企业及关联企业集聚度提升超过10%、且财力贡献增幅超过20%,主导产业企业及关联企业集聚度提升超过20%、且财力贡献增幅超过20%,给予财力贡献增量15%的奖励,给予财力贡献增量20%的奖励,单个企业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对专业特色楼宇内入驻企业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财力贡献达50万元(含)以上的、且不低于上年度企业财力贡献的,年度财力贡献达到300万元(含)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企业财力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