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发〔2012〕83号)《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有关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1号)《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专家组现场评审,对各妇幼保健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各妇幼保健机构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经2022年12月13日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黔南州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同意都匀市、贵定县、遵义市汇川区、赤水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评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12月22日联系电话:0851-86893673附件:黔南州、遵义市5家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情况汇总表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