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本市数据中心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促进本市数据中心合理布局和统筹建设,开展今年拟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征集,相关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拟新建数据中心项目调研,二、申报项目须符合《上海市数据中心建设导则(2021版)》(以下简称《建设导则》)相关要求,单项目申报机架设计总功率应不低于18MW,项目直接产出及支撑业务营收不低于20万元/kW/年、税收不低于1万元/kW/年,三、报建单位应编制拟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对照《建设导则》要求的自评估报告,重大产业项目配套数据中心项目需填写重大产业项目基本信息表,四、本批次重点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配套的拟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原则上产业项目与配套数据中心的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达到2:1,本批次自建数据中心项目的新增能耗由市级统筹解决,重点考核电信业务总量能耗不低于20万元/kW/年,六、对于国家已给予能耗的数据中心项目,附件:1.报建单位承诺书2.需求意向客户承诺书3.报建单位基本信息表4.需求意向客户基本信息表5.重大产业项目基本信息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12月16日附件:附件1-2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3-5.xlsx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