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高新区做好2023年度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征集范围1、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信息、空天、装备、生命、材料、生态、能源、工程技术等重大领域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跨越发展,2、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创新平台包括已批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产业创新中心,主要围绕我省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持续不断地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以及技术产品和装备,3、园区基地公共技术研发测试平台项目,建设的园区基地产业创新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专业化园区基地主导产业“离岸孵化”“飞地转化”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4、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牵头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重点支持对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和支撑作用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符合《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