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工信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投资、小升规”的十条措施(试行)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工信发〔2022〕55号)文件精神,区科工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投资、小升规”的十条措施(试行)》兑现工作,经过企业自主申报、镇街道(园区)初审推荐,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第三方评审,确定了2021年度青山湖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投资、小升规”的十条措施(试行)》拟奖励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2月21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告知我局,联系电话:0791-88101643青山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12月15日附件:2021年度青山湖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投资、小升规”的十条措施(试行)》第2条政策拟奖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