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28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苏炳星申请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苏炳星核拨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补贴金额共计500元(按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标准50元/人.天,生活费(交通费)补贴发放到贫困家庭劳动者学员个人账户,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2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和技术人员管理股407办公室,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7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282723附件:八步区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申请花名册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5日附件:八步区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交通费)补贴申请花名册2022.12.15.xls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