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规定,从事并申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人员可申请社保补贴,现对因疫情滞留在外地等原因未能及时申请上一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4日--12月20日,递交了申请材料,但不在公示名单内的,请到申请的社区(或乡镇)咨询,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或创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刘冉冉、孙存颖联系电话:0993-6012967、601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