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办通〔2019〕33号)和《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玉江财监〔2022〕11号)的要求,对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一、总体情况(一)绩效评价情况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得86.09分,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绩效评价得分情况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决策14.0011.0078.57%过程22.0017.0077.27%产出32.0031.0096.88%效益22.0018.5784.41%满意度10.008.5285.20%合计10086.0986.09%绩效评价综合结论如下:江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执行区级统筹,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缴费及待遇调整政策,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受降低缴费费率政策调整的影响,(二)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期初结余76,935,310.84元,2021年全年基金收入136,526,610.09元,二、项目存在问题(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项目申报绩效目标未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的揭示不够深入,(二)长期支付压力增大受国家政策及调整影响,加之人口老龄化加剧增大了支付压力,导致运行风险加剧,存在政策知晓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