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主管部门初审,经济稳进提质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审核,现将2022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奖励资金(第一批)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5082450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5号附件:2022年度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奖励资金(第一批)汇总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