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15日我局受理长宁县长隆石料有限公司龙头建筑石料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31-4621652通讯地址:长宁县斑竹路30号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104室)邮编:644300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文件脱密全本受理日期1长宁县长隆石料有限公司龙头建筑石料采石场建设项目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武宁寨村七组长宁县长隆石料有限公司宜宾学院附件12022.12.15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变更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附件:1.长宁县长隆石料有限公司龙头建筑石料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