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性材料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生管理与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桐庐县党政机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办法》(县委组(2021)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磁性材料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生管理,二、补贴对象在桐庐县磁性材料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参与实习的高校在读硕士或以上研究生,三、实习岗位及人员的确定企业定期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实习岗位需求,向企业提出实习岗位申请并填写《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备案表》(附件1),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对实习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择优接收,企业充分利用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二)企业根据拟培养学生的专业方向及实习岗位意向,定期提交实习小结并填写《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情况评价表》(附件2),企业组织实习生实习情况考核评价工作,(二)桐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标准进行补贴(含食宿费,附件:1.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备案表2.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情况评价表桐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4日桐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8日印发附件1: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备案表姓名身份证号(一寸照)学历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实习岗位起止时间手机号码申请人意见: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实习单位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人才培养基地存档,附件2: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情况评价表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籍贯电话家庭地址学历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实习岗位起止时间实习内容:自我评价(可另附页):签名:年月日导师评价:签名:年月日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评价:(实习单位盖章)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人才培养基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