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生猪产能调控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48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精神,我市结合工作实际,整合用于支持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制定了《邛崃市2022年生猪产能调控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及生猪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镇(街道)及农业农村局初验审核,验收合格,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2月14日—12月16日,如对初验情况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科(028—88763055)、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28-88798285),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理,一次性救助补贴初审情况(公示)邛崃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