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数字化转型是推进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管理、服务、运行的深度赋能,二、推进“三大治理”应用体系建设(一)提升经济治理数字化水平,推动数字技术在企业全周期服务、综合经济运行、综合监管等领域深度应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个人服务、法治等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三)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打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的数字化综合应用,建设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平台,四、夯实“一体化”数字底座(一)健全数据资源体系1.全面深化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提升大数据资源平台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能力,推动市、区两级大数据资源平台资源一体、管理协同,完善我市公共数据治理体系,提升本区域、本部门、本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完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信息化项目管理、数字化转型“工具箱”等领域的制度建设,鼓励各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配强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