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惠城区财政局非工业领域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城发改〔2020〕30号)《关于组织申报惠城区2022年非工业领域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惠城发改〔2022〕19号)工作要求,经项目申报、项目初选、专家评审、项目拟定等程序,我局拟定了《2022年惠城区非工业领域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及资金分配计划表》(见附件),现对入选项目评审情况及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1日,如对入选项目及资金分配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传真:2386443)附件:《2022年惠城区非工业领域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及资金分配计划表》.pdf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