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验收标准和要求,丰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小组对2022年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进行自查验收,本次创建工作内容有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类,验收小组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自评定打分,认为丰门街道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共计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监督电话:鹿城区治水办电话:0577-55589501鹿城区丰门街道电话:0577-88750285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2022年12月14日。